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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蒸发 消费卡被吞
发布时间:2006年5月23日  来自: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您是本信息的第5887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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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23日 00:10:50    金华新闻网

美容院蒸发  消费卡被吞

   本报消息(记者 王妃)办了一张美容消费卡,可美容院突然蒸发,预付款也泡了汤。由于缺乏行业监管、索赔难等原因,“美容院蒸发”的事情依旧在频频上演……
    近日,手机尾号为“1187”的移动用户发来短信投诉,说自己在金华市区江北第一百货楼下的“聚星”办理了500元的消费卡,还没有消费,“聚星”就停业了,消费卡内的500元钱不知能不能拿回来?
    赢家生活提醒: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消协只能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起一个协调作用,没有执法权,所以,如果美容院彻底蒸发,消费者想挽回损失,只能向公安局报案或向法院起诉,由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厉阳平律师告诉记者,美容院恶意侵吞会员卡费,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如果有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美容院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果公安部门不受理,可向法院进行申诉,追究其民事责任,前提条件是,消费者要有明确的证据,例如发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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