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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出台《意见》规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来自:检察日报   您是本信息的第1201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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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最高人民检察院 婺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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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严格适用缓刑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中,《意见》明确规定,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同时,应当更加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据悉,《意见》共七个部分、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总体要求、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等内容。


《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规定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意见》还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后,具有十项情形之一的,予以从重处罚。包括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诈骗致人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犯罪手段恶劣的,如利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链接等进行诈骗的;以社会弱势群体为诈骗对象的,如诈骗残疾人、老年人、学生、重病患者等;诈骗特定款物的,如诈骗扶贫、救济、优抚款物;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的,如有诈骗前科又诈骗的等等。


《意见》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提供银行卡或手机卡、提供“伪基站”设备、提供互联网接入或者支付结算、提供场所或者交通等帮助行为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意见》强调,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一律依法追缴。(徐日丹





全国检察机关前11月批捕电信诈骗嫌犯1.5万余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据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5万余人。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介绍说,2015年,最高检积极组织各级检察机关参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开展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地区督导、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与最高法、公安部共同研究法律适用、会签相关文件,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顶层设计,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合力打击和源头治理。


元明指出,检察机关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做到“三个一律”: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律依法快捕快诉;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重大有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应急反应、专人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确保检察环节打击力度和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元明表示,“两高一部”出台的《意见》为专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检将把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有关专项打击行动。徐日丹





检察日报评论:严惩犯罪回应群众关切





“自由,我所欲也;安全,亦我所欲也。”这是网友对网络安全的一则期待之语,相信也是每个人心底的声音。近年来,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给生活带来的精彩与便利同时,也不断被这把“双刃剑”所刺痛。女大学生徐玉玉被骗自杀的悲剧、清华大学教授被骗千万元案……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及时公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回应群众关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空间也不可例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在各方面均呈现出新的犯罪特征,对政法机关依法打击此类犯罪,提出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司法实践面临一些新的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亟须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更及时、更准确、更严厉地惩治此类犯罪。此次《意见》的出台可谓是及时雨。《意见》从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和涉案财物的处理等方面,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这为公检法合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更加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


法明则治,令行则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之后,能给司法办案助力。公检法三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有效打击;坚持依法全面惩处,不留死角;坚持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依法准确惩处,正确适用法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网络可以虚拟,安全不能虚无。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任务还很艰巨,但是我们相信,政法等职能部门一定会用更有力、有为的行动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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